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有关规定,对《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如下,希望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积极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并提出宝贵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辽宁省锦州市汤河子工业园区内
建设单位:锦州汤钛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锦州市汤河子经济开发区内,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11350m3/d,污水分三部分进行处理:
1、第一部分综合污水:分两期建设,设备按5000m3/d规模建设,土建工程按1000m3/d规模建设,处理工艺采用“调节池+水解酸化池+A2/O生化池+磁混凝+硝化滤池+臭氧催化氧化”,该污水设计出水标准COD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水体标准;NH3-N、NP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体标准;其余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中A标准后,排入女儿河。
2、第二部分钛业低盐污水:按6000m3/d规模建设,处理工艺采用“混凝沉淀+臭氧催化氧化+多介质反应器+超滤+低压反渗透+化学除硬除硅反应单元+管式微滤+脱碳塔+弱酸软化+浓缩反渗透单元+高压反渗透+超高压反渗透+MVR工艺”,该部分污水淡水要求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浓水要求蒸发结晶后再外运处理。
3、第三部分钛业高盐污水:按350m3/d规模建设,处理工艺采用“混凝沉淀+徐凝沉淀+MVR工艺(经过预处理的污水与第二部分浓水混合后共同进入MVR系统)”,该污水要求与钛业低盐污水浓水一起蒸发结晶后再外运处理。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锦州汤钛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中信路2段1号
联系人:施主任
联系电话:18704207666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辽宁华一环境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号(1201)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4-25701777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收集相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实地调查,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主要工作内容:通过分析、预测和评价工程在运营过程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并要求建设单位进行实施,确保各项影响满足有关标准要求或将影响降低到公众可接受程度。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qWf7MlAtqxGpKEBvlc0xPA
提取码:vx5a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锦州汤钛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