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区教育局

太和区教育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锦州市太和区教育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区属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区属学校、区属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校的设置与调整,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协调指导社区教育。

(三)负责全区教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及区属单位的编制和人事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

(四)负责管理区属学校教育经费,统计、监测全区教育经费投入和筹措使用情况,编制区本级年度教育事业经费(含专项经费)和教育费附加预算,并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负责区属学校的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监督检查区属学校的教育经费运转情况。按有关规定开展太和区学生资助工作,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基建投资政策。

(五)负责统筹全区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统筹管理基础教育教材,指导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实行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制定基础教育教学指导文件,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全区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统筹管理民族教育工作。

(六)承担全区教育督导实施工作,开展教育评估监测工作。

(七)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美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劳动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推进全区教育信息化工作。

(八)负责推进全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统筹管理指导全区各类教育统一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九)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干部教育工作和统战、群团工作。负责学校党的建设、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统战工作。按分工负责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管理或协助管理学校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负责区属学校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行风建设。负责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落实工作。

(十)负责全区教育国际交流及与港澳台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外籍及港澳台人员子女在太和区就学工作。

(十一)编制全区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区语言文字相关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电话:5068001

负责人:杨森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锦州市太和区解放西路2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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