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区政府召开十五届四次常务会议。区政府区长冯长伟,常务副区长于香泉,副区长谢丽、何辉、李超,政府副调研员王静,汤河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郑晓光,区长助理刘志利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景丽、政协副主席朱晓天和区法院、检察院、组织部、宣传部、总工会、督查室相关负责人应邀参加会议。各街道、区直各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区长冯长伟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太和区2017年街道经济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和2018年街道经济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的汇报》。会议强调,千分制考核是对全区各街道经济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的重要措施。2018年街道经济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将突出差异化考核,涉农街道和非涉农街道按得分多少分别排名。要根据工作实际不断调整考核内容和办法,细化重点工作加分条件。充分发挥考核的正向激励作用,调动各街道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太和区落实锦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会议强调,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民生实事。全区各单位要按照市、区文件要求,做好基础性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工作,强化推进措施,结合食品安全治理的“四大体系”和“十五大工程”,细化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创建工作。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太和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征求意见稿)》。会议强调,编制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是落实国家、省、市部署,进一步推进太和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巩固第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成果的重要工作。要结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限,注重科学规划,坚持公益普惠,使学前教育计划更好地惠及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