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区政府召开十五届第八次常务会议

    5月15日,太和区政府召开十五届第八次常务会议。政府区长冯长伟,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于香泉,副区长谢丽、何辉、蒋斌,政府副调研员王静,汤河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郑晓光,区长助理刘志利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景丽、政协副主席张健和区监察委、法院、检察院、组织部、宣传部、总工会、督查室相关负责人应邀参加会议。各街道、区直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区长冯长伟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2018年太和区落实“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绩效考评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会议强调,“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绩效考评工作是推动太和区重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的重要抓手,各街道、各部门要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切实发挥绩效考核“风向标”“指挥棒”的作用,确保完成2018年专项行动各项目标任务。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强调,各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迅速形成合力,狠抓各项工作落实。要压实责任,明确要求。围绕重点任务,制定好时间表、路线图,挂图作战。按照要求及时、规范上报工作材料,进一步提高材料质量。加大专项行动在政府网站和窗口单位的宣传力度,提升知晓率,营造浓厚氛围。将全年特色工作纳入专项行动,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表彰我区2017年承办建议提案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强调,要通过表彰发扬成绩,鼓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各承办单位和经办人的工作积极性,推动太和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更扎实地开展。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太和区河长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会议强调,推行河长制是加强河库管理保护的重要举措,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方案,相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各司其职、密切协同,确保全面推进河长制取得实效。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太和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会议强调,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更好地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民收入。要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聚焦改革重点,抓实清产核资工作,学习其他地区先进经验,积极稳妥、扎实推进太和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会议强调,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是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要按照上级政策要求,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区情实际,细化完善方案,明确任务、责任,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太和区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工作稳妥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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