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区政府召开十五届第十次常务会议

    7月10日,区政府召开十五届第十次常务会议。区长冯长伟,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于香泉,副区长谢丽、何辉、蒋斌,副区长、太和分局局长李超,政府副调研员王静,汤河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郑晓光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刚、政协副主席夏璞和区监察委、法院、检察院、组织部、宣传部、总工会、督查室相关负责人应邀参加会议。各街道、区直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区长冯长伟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调整太和区政府采购政策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强调,此次采购政策调整是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创新政府采购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要按照国家、省、市文件精神,规范完善太和政府采购政策,并认真贯彻执行。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2018年各街道、区直部门和中省直单位实绩考评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责任、严格考评,充分发挥实绩考核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推进“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激励各级干部干事创业、奋发作为。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太和区高度重视,认真扎实开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要继续按照中央、省、市委的部署要求,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保障经费需求,设立专项工作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范围。强化宣传发动,各级、各部要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专项斗争不断深入,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太和区落实“八个责任”开展精准脱贫“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会议强调,精准脱贫“百日攻坚行动”,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的重要工作任务,要对照“两不愁、三保障”工作要求,聚焦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明确责任,夯实任务,打好攻坚战。深入实施危房改造专项行动,确保惠民工程真正惠民,切实提高全区脱贫攻坚工作质量。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太和区2018年-2020年度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会议强调,农村环境整治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要结合太和区实际,明确整治内容措施和部门责任,与乡村振兴战略、宜居乡村建设、“三城联创”等工作结合起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切实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品质。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垫付中环西路小凌河桥南岸桥墩征地补偿资金有关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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