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5日是辽宁省第十四个“政务公开日”。为落实《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四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锦政办公开〔2020〕6号),切实加强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宣传,提升公众通过政务公开了解政府、监督政府的意识,发挥政务公开在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我区开展第十四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助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活动形式
各部门要紧密围绕活动主题,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载体,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要求,避免人员聚集,主要以线上方式开展活动。
三、活动时间
2020年5月15日-31日
四、活动内容
(一)发表署名文章。区政府以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名义,于5月15日当天,围绕活动主题,在本地区党报发表署名文章,对本地区政务公开工作做再动员、再部署。
(二)开展“重要工作部门谈”活动。各单位围绕新冠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以及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等,以在线访谈、利民热线等形式,回应社会普遍关切,于5月15日起至活动结束,分期在本地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传统新闻媒体平台开展。
(三)开展“行政决策大家看”活动。各具有对外行政职能的政府部门认真梳理汇总2020年度将要公开的重要改革、重大政策、重点项目公开预告相关信息,在活动期间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向社会推送。
(四)赠阅《太和区政府办事指南》。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区政府各部门对《太和区政府办事指南》进行了再次修订,将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政策、办事审批流程、咨询电话等政务服务信息编印在此书中,在“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期间免费向群众发放。
一是定点向群众赠阅。“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期间,在区政务服务大厅免费向办理业务的群众发放。
二是基层单位赠阅。赠阅范围应覆盖本地区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以及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居)委会等基层单位和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指导。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活动组织指导责任,推动相关部门认真开展好本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并根据实际,进一步丰富活动内容。
(二)突出活动实效。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好各项主题活动,精心组织公开内容,积极创新活动形式,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取得实效。区政府相关部门要做好对本行业系统活动开展的指导。
(三)规范展示形式。区政府门户网站参照省、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5·15政务公开日”活动专栏,集中发布相关活动信息。
(四)做好报送总结。各单位于5月31日15时前向区政府办公室报送活动的文字、图片、视频等材料和活动总结报告。电子版发送到邮箱,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到区政府办。
联 系 人:刘帅,联系电话:5168022
电子邮箱:thqxxb@163.com
太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