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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印章刻制单位办理费用报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2 09:13信息来源:太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编辑:

各印章刻制单位:

根据《太和区优化服务举措进一步推行为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首套印章公告》等文件要求,现就太和区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首套印章的费用报销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销范围:针对自2023年5月4日起,在太和区(含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其首套4枚防伪印章已刻制完毕尚未报销的费用进行结算。

二、报销标准:每套印章的报销金额为人民币240元。

三、材料提交时限:请各刻章单位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0日前,提交相关报销凭证。逾期未提交的,将顺延至下一批次办理。

四、所需材料:

1.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2.《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

3.由太和区市场监管局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介绍信原件;

4.新办企业明细表及对应金额的纸质发票;

5.公章制作存根原件。

五、注意事项:相关费用的实际到账时间以财政拨付时间为准,届时不再另行通知。

                    太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