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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太和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03 09:21信息来源:责任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4号)的有关要求,现将锦州市太和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锦州市太和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设计规模为1000t/d,分两期建设,本项目为二期工程,增加一条500t/d的焚烧线。配置1台500t/d机械炉排炉、1×10MW凝汽式汽轮机+10MW发电机。本次扩建位于现有厂区范围内,不新增用地。二期项目总投资为27000万元。。

建设地点:锦州市太和区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中信快速路二段北侧。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苏绿色能源(锦州)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双宁

联系电话:13589928663

(三)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北京中气京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工

联系电话:13124160725

电子邮箱:820417672@qq.com.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以下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反馈公众参与意见: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示之日起14个工作日,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书信、填写公众参与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我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我公司将会在评价过程中充分重视公众的意见,为项目科学评价提供公众依据。

链接:征求意见结果:http://www.jzth.gov.cn/info/1079/1050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