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提出的《因区第三幼儿园建设需要申请对新民街道两处村集团建设用地确权的请示》(新街发〔2023〕14号)已收悉,经有关部门调查核实,请示中所涉及的两处土地分别为八家子村集体宅基地0.0124公顷、孙家湾村集体宅基地0.0052公顷。
现依据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26号)及《辽宁省土地权属确定和争议处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1996第69号),同意将上述两宗土地确定为八家子村和孙家湾村集体建设用地。
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