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河子经济开发区、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行政职权及公共服务事项的决定》(辽政发〔2024〕16号)、《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下放调整一批行政职权及公共服务事项的决定》(锦政发〔2024〕10号)有关要求,区政府决定承接、调整179项行政职权及公共服务事项。其中,取消事项78项、合并事项5项、收回省级实施事项2项、新增事项31项、调整事项63项。同时,向相关区直部门、中省直垂管部门、汤河子管委会调整行政职权事项,共6项。
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承接和调整事项的落实工作;对公布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要坚决停止审批,按要求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对承接省、市政府下放的事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规范业务办理流程,做好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对调整管理方式的事项,要依法简化办事环节,提高行政效率;对市政府下放或赋权的事项,各部门、开发区要明确监管责任,规范审批程序。
附件:
1.取消的行政职权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2.合并的行政职权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3.收回省级实施的行政职权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4.新增的行政职权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5.调整的行政职权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6.锦州市下放、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清单
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9日
附件【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