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适应我区教育发展实际,进一步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切实提高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根据深入基层学校调研论证结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撤销大薛乡大薛小学、太和区新民乡杨兴小学、大薛乡十五里小学、大薛乡李相小学、大薛乡校卫小学、大薛乡水泉小学、新民乡北壕小学、新民乡唐庄子小学、新民乡大围子小学、营盘乡大齐小学10个村级小学教学点。
一、大薛乡大薛小学、太和区新民乡杨兴小学2所学校不动产由教育局统一管理使用;现有动产、备品以及教师由所属中心校进行调配,今后撤销学校生源由所属中心校接收。
二、大薛乡十五里小学、大薛乡李相小学、大薛乡校卫小学、大薛乡水泉小学、新民乡北壕小学、新民乡唐庄子小学、新民乡大围子小学、营盘乡大齐小学8个小学教学点现有资产(包括教学设备等)归所属中心校调配使用;不动产由区政府、所属街道及村委会协商处理;现有学校教师归所属中心校安排,中心校无法安排的教师,根据需要由教育局进行全区统一调剂调配;今后撤销学校生源由所属中心校接收。
太和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