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太和区废品收购站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太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7日
太和区废品收购站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有效改善城区环境,根据太和区废品收购站整治实施意见,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整治目标
按照“先整治、后规范”的原则,对全区范围内现有的废品收购站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不断理顺各部门的管理职能,落实责任,完善措施,不断加强对废品收购站的管理,规范废品收购经营行为,对废品收购实行全方位、强力度、综合性治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切实解决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环境污染、消防安全等一系列问题,为提升城区居民居住环境奠定基础。
二、整治范围
全区范围内的废品收购站
三、整治任务
全面整治无照经营、证照过期、经营地点与注册证照不符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一照多点问题、超范围经营问题、经营场所设置地点问题、消防安全问题、环境污染问题、废旧物堆放存储问题、私搭乱建等影响市容市貌方面的问题并对证照不全且不具经营条件的予以取缔;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做好消防、危险品等安全防护措施;有效治理占道经营、占道堆放、违规设匾等行为。
四、整治步骤
根据工作目标,分步有序推进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展开。具体为:
(一)调查摸排阶段(即日起-2023年10月15日)
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辖区所有废品回收站点开展全面调查,摸清废品回收企业、站点的基本情况,逐个登记详细信息,明确问题,提高相关数据和情况的准确性、科学性,确保调查摸底的质量。在9月15日前将调查汇总表(电子文档)交至商务局,由商务局负责分类汇总。(具体表格见附件1,联系人:关戈亮 联系电话:15084159516)。为整治工作全面开展做好准备,调查中发现废品回收站设置点位不规范和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的,由街道下发停业通知并限期一个月搬离(停业通知书由街道到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
(二)查处取缔阶段(2023年10月16日-10月31日)
10月16日-10月22日,根据各街道办事处前期摸排情况,对主城区范围内废品回收站点和机场、铁路、军事基地、大型工矿企业、水源地、高压线路、学校医院周边200米内没有关停搬离的进行集中取缔。以街道办事处为责任主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成员单位配合,坚决予以取缔。
10月23日-10月31日,根据各街道办事处前期摸底情况,对主城区以外不具备经营条件和不符合废品收购站网点规划布局的进行集中取缔。以街道办事处为责任主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成员单位配合,予以取缔。
(三)规范提升阶段(2023年11月1日-11月15日)
由区商务局按照城区规划要求做好辖区废品回收站网点的布局,各街道办事处牵头,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各成员单位配合,对符合废品回收站规划布局的经营单位做好规范提升工作,指导经营单位有序经营。
(四)长效管理阶段(2023年11月16日以后)
各街道办事处要落实主体责任,完善长效管理制度,规范日常管理,严禁废品回收站点占道经营、随意堆放、环境污染问题等影响市容市貌方面的问题发生;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相应的职责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五、整治要求
(一)统一思想,分工明确。全区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到集中治理废品收购站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落实责任,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区废品收购站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职能落实责任。
(二)深入调查,底数明晰。凡是整治范围内的废品收购站都应作为调查摸底对象,各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区商务局、区市场局、公安分局、区执法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切实做好摸底工作,并制定工作台账,明确存在问题,提高相关数据和情况的准确性、科学性,确保调查摸底的质量。调查摸底数据按领导小组办公室制作的表格格式录入,由区商务局汇总后报整理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明确时限,整治到位。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立足实际,密切配合,加大工作力度,严格工作标准,明确工作责任及工作时限,认真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整治工作,做到措施到位、落实到位、整治到位,在专项整治期间暂停办理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营业执照,确保如期完成整治工作。
(四)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各单位要以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严格工作标准,完善管理措施,对整治后的废品收购站(点)按照各自分工及职责进行常态化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果。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要充分利用媒体对废旧物资收购站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调动全民参与的积极性。
附件1:XX街道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调查汇总表
附件【太政办发〔2023〕24号附件1XX街道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调查汇总表(1).xlsx】
文件解读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