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级公共服务设施上图清单:
1.中小学
2.幼儿园
3.乡级卫生院、防保站
4.乡级养老综合服务中心
5.便民服务大厅
6.司法所
7.派出所
8.超市商店菜市场农资商店美容美发生鲜超市等
9.银行营业网点
10.酒店及其他重点餐饮设施
11.电信、移动、联通营业网点
12.公共卫生间
13.快递物流网点
14.消防站
15.市场监督管理所
16.集贸市场
17.文化广场
18.健身广场
19.自然资源中心
20.水利站
21.林业站
22.停车场
村级公共服务设施上图清单:
1.小学
2.幼儿园
3.敬老院、养老机构
4.卫生室
5.便利店(商店、菜店、农资店等)
6.公共卫生间
7.文化广场(乡村大舞台)
8.村委会(党群服务中心)
9.邮件和快递寄递点
10.行政村、居民点
11.多功能运动(球类)场地
12.农家书屋
(凡是便民服务设施全部采集上图)
农业产业、旅游景点、兴趣点采集清单:
1.农家乐
2.合作社
3.采摘园
4.农场
5.牧场
6.养殖场
7.农企
8.景区景点
(凡是与农业相关的兴趣点全部上图)
★ 特别注意: 人武部、监狱、部队、刑事拘留所、气象站台、换热站、石油燃气设施、粮库、棉花库、水文观测站、大型水利设施、电力通信设施、高压线、通讯线及管道等涉密设施, 影响国家安全的地点不得采集上图。
附件【太政办发〔2023〕28附件2.太和区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地名标志设置情况排查台账(1).xlsx】
附件【太政办发〔2023〕28附件3.太和区开展“乡村著名行动”乡村道路拟命名排查台账(1).xlsx】
附件【太政办发〔2023〕28附件4.太和区开展“乡村著名行动”采集上图标准地名排查台账(1).xlsx】
文件解读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