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政办发〔2022〕28号

太和区乡村地名采集上图清单

 索 引 号  THQRMZFBGS/2023-00058  发布机构  太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3-11-20
 文  号  太政办发〔2022〕28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2023-11-20  生效日期 

乡级公共服务设施上图清单:

1.中小学

2.幼儿园

3.乡级卫生院、防保站

4.乡级养老综合服务中心

5.便民服务大厅

6.司法所

7.派出所

8.超市商店菜市场农资商店美容美发生鲜超市等

9.银行营业网点

10.酒店及其他重点餐饮设施

11.电信、移动、联通营业网点

12.公共卫生间

13.快递物流网点

14.消防站

15.市场监督管理所

16.集贸市场

17.文化广场

18.健身广场

19.自然资源中心

20.水利站

21.林业站

22.停车场

村级公共服务设施上图清单:

1.小学

2.幼儿园

3.敬老院、养老机构

4.卫生室

5.便利店(商店、菜店、农资店等)

6.公共卫生间

7.文化广场(乡村大舞台)

8.村委会(党群服务中心)

9.邮件和快递寄递点

10.行政村、居民点

11.多功能运动(球类)场地

12.农家书屋

(凡是便民服务设施全部采集上图)

农业产业、旅游景点、兴趣点采集清单:

1.农家乐

2.合作社

3.采摘园

4.农场

5.牧场

6.养殖场

7.农企

8.景区景点

(凡是与农业相关的兴趣点全部上图)

★ 特别注意: 人武部、监狱、部队、刑事拘留所、气象站台、换热站、石油燃气设施、粮库、棉花库、水文观测站、大型水利设施、电力通信设施、高压线、通讯线及管道等涉密设施, 影响国家安全的地点不得采集上图。

  

附件【太政办发〔2023〕28附件2.太和区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地名标志设置情况排查台账(1).xlsx
附件【太政办发〔2023〕28附件3.太和区开展“乡村著名行动”乡村道路拟命名排查台账(1).xlsx
附件【太政办发〔2023〕28附件4.太和区开展“乡村著名行动”采集上图标准地名排查台账(1).xlsx

文件解读链接:

太和区乡村地名采集上图清单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