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垂管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太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19日
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开发区经济主战场作用,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深化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辽政办发〔2025〕8号和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深化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锦政办发〔2025〕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系统思维、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守正创新、坚持因地制宜,以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发展模式创新为主线,以强力聚焦招商引资为突破口,以激发“拼抢争实”干事创业活力为着力点,加快建设权责清晰、规范高效的现代开发区管理制度,把开发区打造成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地、创新创业的产出地。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依法依规推进。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加强统筹协调,严肃政策纪律,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和组织人事规章制度,确保有效有序稳妥推进。
——坚持精干高效,突出经济主线。围绕经济建设主线设置机构,实现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充分激发和释放区域经济发展活力,将开发区建设成为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和引领区。
——坚持聚焦主业,项目建设优先。把招商引资作为开发区发展第一要务,树立项目为王、招商为要、落地为大、服务为本的理念,把政策和人才向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一线”倾斜,切实提高产业集聚度,推动开发区经济总量扩大、结构优化、质量提升。
——坚持科技引领,提升创新能力。发挥资金、技术、人才、数据等生产要素集聚优势,深入实施创新驱动,以科技创新潜能引领释放产业创新潜能,推动科技创新成为核心竞争力。
——坚持激发活力,增强内生动力。坚持以人为本,创新人事管理机制,建立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干事创业活力,提升服务经济发展效能。
三、改革任务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1.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开发区建设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开发区发挥主体作用、各方力量配合支持的工作格局。开发区党工委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位。
(二)深化事权制度改革
2.明确功能定位。开发区坚持以实体经济为主的发展方向,聚焦经济发展、项目建设和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推动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数字化,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做大做强新材料、新能源和先进装备制造“1+2”主导产业,以增量拉动和存量倍增胜利会师的裂变效应,推动经济建设不断扩总量、优结构、提质量。
3.深化放权赋能。全面推进“园区事园区办”,承接省级、市级下放权限。优化开发区“一站式园区服务中心”功能,组建领办帮办代办队伍,优化领办帮办代办服务,全面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按照“谁赋权、谁指导”原则,加强业务指导、培训、监管和定期评估。鼓励依法推行容缺审批,告知承诺制等管理方式创新。市直、区直部门要按照权责对等原则加强对开发区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和指导。推动园区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一体化平台办理。
(三)深化财税制度改革
4.加强财政管理机制。按照部门预决算管理,纳入太和区部门预决算并单独列支。结合开发区发展情况,坚持激励导向、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逐步设立财政管理机构,实行财政独立核算制度。逐步健全财力分成机制,根据实际划定开发区收支范围,参照省、市最新财政体制改革共享收入分享方式,科学设定收入基数,按照尽量向开发区让渡利益、调动其发展积极性的改革方向,合理确定共享税种范围和增量分享比例,新增财力最大限度向开发区倾斜。加强对开发区资金使用的绩效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运行,体现激励约束。
(四)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
5.选优配强领导班子。要把开发区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阵地,拓宽来源渠道,打破条块地域、职务层级、身份界限,采取委任、聘任相结合的方式,选拔配备开发区领导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委任制干部由市委研究决定;聘任领导人员在规定指数限额内,可由开发区党工委提出人选,报经市委同意,市政府聘任。区委书记兼任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政府区长兼任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另设党工委副书记、常务副主任1名(正处级),管委会副主任4名,其中明确1名班子成员协助党工委书记抓党的建设。区纪委监委增加3个行政编制,由区纪委监委设立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开发区开展单独派驻监督。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兼职不占开发区领导班子指数。赋予开发区更大改革发展自主权,凡涉及区委、区政府统筹协调解决的,区委、区政府应及时研究解决。
6.优化机构编制设置。按照“小管委会、大职能”要求,进一步优化内设机构设置,突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企业服务机构建设,让服务经济发展的部门“轻装上阵”,专心研究经济发展,全力打造以招商引资为核心的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
开发区内设机构按照“1+3+2”方式设置,即:
设置综合管理部门1个:
党群工作部(党政办公室)。统筹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日常事务管理及综合协调服务等工作。统筹开发区内党的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群团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两企三新”党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绩效考核、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开发区行政复议、法律诉讼、合同签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事务;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设置经济发展部门3个:
投资促进部。统筹招商引资工作。制定招商引资规划、计划,策划和组织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宣传推介开发区的优势、政策、环境、投资政策咨询和解释工作;负责组织投资项目洽谈和授权签约,并督促投资方履约;负责制定相关投资促进政策措施;负责项目合同审查、档案管理、政策兑现;负责项目落地前的综合服务,以及项目落地、开工建设、竣工达产等全周期服务与协调对接工作。
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部(对外合作部)。负责企业高质量发展及科技创新、产业发展、项目聚集和经济运行、对外合作等工作。负责拟定组织实施开发区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开发区企业指标统计工作;负责企业运营协调;负责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和“三争取”相关工作。
项目(企业)服务部。统筹项目(企业)服务工作。负责协调推进落地项目立项、土地、规划、建设、投产、运行等工作;负责建立、管理项目和企业数据库;负责园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等规划组织编制、实施和监督工作,统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要素保障;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开发区权限范围内项目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咨询、指导、协调、督导办理工作,实行全程代办、一站式办公、保姆式服务。
设置经济要素保障部门2个:
安全环保部。统筹安全生产、应急保障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招商引资入园企业项目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应急救援综合协调和保障能力提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执法工作;负责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规划环评的编制和实施,开展企业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做好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处理工作。
资本运营部。承担财政收支、资本运营、政府采购及国资国企监管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年度预决算编制和执行;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负责建立全过程投资管理,引进各类金融、咨询机构,组织投资论证;负责统筹推进产业投资,打造市场化运营平台;负责建立产业引导基金,引进战略投资,加强产业基金运营;负责开发区的债务管理工作;负责投资统计工作。
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核定行政编制6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9名,其中:党群工作部5名(含1名行政编制),投资促进部5名,产业发展和对外合作部5名,项目(企业)服务部5名,安全环保部5名,资本运营部5名。
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2名,每部设部长1名,正科级;副部长1名,副科级。
7.建立灵活的人员管理机制。开发区实行“员额总控、按需设岗、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管理模式。开发区实行领导班子及内设机构全体人员员额制聘任。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采取“区内竞聘+区外选聘”相结合方式选聘贤才,按照“组织选派一批”“引留一批”要求,集中太和区各相关部门(单位)精锐力量选派到开发区工作,适时面向社会招贤引能,吸引留住优秀高校毕业生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员额制岗位人员聘期一般不超过3年,实行“档案职务”和“岗位职务”双轨制并行管理。聘用期间,员额制人员档案封存在开发区,工作年限按政策规定计算,按规定晋升档案工资,机关事业身份人员继续按规定晋升职级或参加职称评审,工作调转和退休按档案职务身份掌握。
对于员额制人员的管理和使用可打破编制和身份壁垒,破除论资排辈、平衡照顾,为能干事、干成事的人提供平台,实现“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动态管理机制,对于在实际工作中能扛重任、表现突出的员额制人员优先提拔使用或晋升职级,对符合调任资格条件的优先调任公务员岗位,鲜明树立“以业绩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的用人导向。
区委结合实际制定竞聘实施方案和员额制管理细则,从开发区长远发展和补充配备急需紧缺人才方面考虑,内设机构首次员额制聘任留出1名行政编制分配到开发区,实现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内设机构首次员额制聘任一般应留出一定数量的员额岗位。开发区中由区委书记兼任的党工委书记和政府区长兼任的管委会主任,不参与员额聘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员额制聘任由区委负责组织实施,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区委赋予开发区党工委员额制中层岗位任免权和用人自主权。
对于未予聘任的原开发区工作人员,由区委、区政府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做好分流安置工作。
8.建立以绩效为核心的薪酬制度。绩效工资由基础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其中:基础薪酬标准参照同级别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岗位工资和级别工资平均水平确定,绩效薪酬由锦州市在国家和省规定的政策框架内,根据开发区年度考核结果和等次核定总量。绩效薪酬总量原则上控制在同级政府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绩效的5倍以内。绩效薪酬总量需报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定后组织实施。
(五)深化市场化运营模式改革
9.完善“管委会+公司”运营模式。推进开发区平台公司实行政企分离、管运分离改革,支持锦州汤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参与园区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明确管委会和平台公司权责清单,管委会专注发展规划、行政审批等职能,平台公司聚焦开发建设、招商引资、资本运作等市场化业务。推动开发区平台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10.提升市场化运营水平。原则上能由市场解决的事务交由市场解决,鼓励开发区结合实际构建“投—建—管—服”全链条运营体系。加强开发区闲置资产盘活与资本运作。鼓励开发区跨区域协同发展,探索以“区中园”等形式整体交由先进地区开发区或企业托管建设。强化风险防控,建立市场化偿债机制。
11.提升招商引资能力。把招商引资作为开发区发展第一要务,牢固树立“项目为王、招商为要、落地为大、服务为本”的理念,开发区组建投资促进部,选优配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队伍。加强招商引资激励和保障,对非公务员岗位人员实行更加灵活的招商激励政策。
(六)强化考核评价
12.完善实绩考核指标体系。按照省市对开发区实行分类、差异化、精准考核的要求,突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产业发展、营商环境建设等事关发展、重中之重的工作,分别赋予各项考核内容差异化权重。开发区工作实绩考核设置综合质效、招商引资、科技创新、“12275”园区标准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内容和具体考核指标。
13.建立奖优罚劣机制。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履职尽责情况的考核评价,将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情况作为对太和区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落实市委《激励干部在经济建设主战场担当作为十条措施》和区委相关文件要求,对于考核中发现的实绩突出、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不适宜开发区岗位工作需要的及时调整,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开发区工作的全面领导,成立推进管理制度改革工作专班,专班组长由区委书记、区长担任,加强统筹协调,细化任务措施,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高位高频高效高质推进任务落实,确保改出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二)建立容错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对在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发展中未取得预期效果或出现失误等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如符合决策程序、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的,可免于追究责任。允许开发区通过“制度保障+案例指导+考核优化”等方式,在体制机制、人员管理、政策保障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共同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改革统筹。要把推进改革与当前工作紧密结合,实现机构有效整合、人员合理使用和妥善安置,确保改革工作高效推进。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人事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及财经纪律等相关要求,全力保持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与实效性,做到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