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辽宁省消防条例》《辽宁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辽消〔2026〕49号)《锦州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太和区具有一定规模非消防重点单位界定标准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现对太和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具有一定规模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新进行调整,结合我区消防监督工作实际情况,特此制定太和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和太和区具有一定规模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现印发给你们。
附件:1.太和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
2.太和区具有一定规模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
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1日
附件【太和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docx】
附件【太和区具有一定规模非消防安全重点.docx】